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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5高校:山东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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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山东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山东英语学位考试,提高学生素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根据《关于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教[2010]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大学,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大学招生工作实行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质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大纲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山东大学主校区10422;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19422.

第六条 办学类型: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

第七条 办学层次:以本科生和研究生为主。

第八条:山东大学主校区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山东大学威海分校位于山东省威海市。

第九条 人才培养目标:高素质的专业化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具有优秀的品德、教育、创造力、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国际视野。

第十条 办学特色:山东大学始建于1901年,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山东大学主校区共有六个校区:中心校区、洪家楼校区、趵突泉校区、千佛山校区、软件园校区、兴隆山校区。100多年来,学校秉承“为天下留才,富国强国”的办学宗旨,汲取齐鲁文化的滋养,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己任。以培养国家栋梁、行业领军人物和社会骨干为己任,探索科学研究。求真务实,服务社会发展,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进步,积淀了深厚而隽永的文化底蕴,形成了“呼吸精神,学无止境”的校训和“求真务实,开放的校训”起来发展新”。校风形成了诚信、踏实、质朴的山大人作风。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特色鲜明,涵盖文学、历史、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理学、工学、医学、教育学、军事学等11个重点学科。一所开放的研究型大学。现在山东大学坚持以学术立校、以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特色办学、依法办学,致力于突出办学德育思想、创新办学、办学特色,全面实施学术振兴规划。特色鲜明,中国一流、世界一流的研究型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山东大学设有招生委员会,下设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山东大学招生(教育发展)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和教育发展的常设机构。

第十三条山东大学督导办对招生工作进行督导(督导电话:-88364345)。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提高质量、创造特色的原则,2010年计划招收本科生10000人(其中威海分校3500人)。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分为普通和推荐学生、外国语言文学(非英语)专业、提前录取、自主选拔录取、艺术生、艺术、体育等类型。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学生来源和毕业生在有关省份的就业情况山东英语学位考试,结合本校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山东大学招生计划将通过各省招生部门、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方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研究生英语学位课考试词汇与练习_公共英语三级考试申请学位_山东英语学位考试

第十八条 高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的考生中,占相关省份我校招生计划的比例不超过120%,不超过105分的比例第一所学校志愿者实施平行志愿者审查学生档案的省份百分比。

第十九条山东大学对考生体检的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指导意见》山东英语学位考试,按照《山东大学普通本科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统一普通高考时,按照公布的招生计划,优先录取作为学校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校志愿学生不足的情况下,不拒绝非第一校志愿考生的录取。

第二十一条山东大学实行专业招生。普通高考录取时,由第一所学校自愿报考的考生,按照“分差原则”分配专业(班)。分差为1分;非第一校志愿的考生,按照空缺专业(班)计划中“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班)分配。当考生成绩不能满足所填专业(类)志愿时山东英语学位考试,如考生服从专业(类)调整,学校将考生分数从高到低调整到尚未报考的专业(类)在招生计划中完成;

第二十二条 对部分实施高考选修科目和录取办法改革的试点省份,执行我校在全省公布的选修科目成绩和省招生考试机关有关录取规定;部分专业(如按选修科目录取人数不足,我校将参照考生所在省招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对已选考的考生进行录取调整)其他科目且已达到相应科目等级要求的专业分配原则同第21条。

第二十三条我校除自选招生(含体育专业)、艺术专业、外国语言文学(非英语)专业外,承认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关于加分或减分的政策和规定。

第二十四条 推荐学生的选拔录取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执行。录取办法详见《山东大学2010年招收普通本科推荐生》。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985高校:山东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组织的选拔考试和省招生部门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考试或选拔比赛。.

第二十六条 我校外语文学(非英语)专业在部分省份提前批复并公布的招生计划,仅用于参加并取得外语文学(非英语)专业。英语) 山东大学专业。拟录取的考生报考。自选招生(含体育专业)、艺术专业、艺术、体育、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西藏定向就业学生、新疆内地高中班、西藏内地班、港澳台及海外中国学生按国家录取有关文件和有关招生简章及我校制定的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除外语专业外,我校其他专业不限制考试语言。但是,对于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英语教授的课程从大二开始逐步增加。

第二十八条 各专业(类)招生男女生不限比例(护理专业不招收无专业志向的男生,国防生按照国防生招生计划执行)。

第二十九条 我校将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以登录我们的本科招生在线查询。

第六章 其他

第三十条 被山东大学主校区录取的学生,应当向学院所在校区报到;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按照公布的政策、计划和规定招生,录取学生向威海分校报备。

第三十一条 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普通本科学费和住宿费的征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统一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 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授予被我校录取并在中学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考优秀学生,以及推荐参加本年度奥赛的优秀学生。部分学科(详见《山东大学2010年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评选办法》)。

第三十四条 我校设有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建立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为辅的资助制度。

第三十五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山东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发给山东大学学士学位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发给山东大学。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六条山东大学本科招生网:,电话:-88364787,传真:0531-88564787。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山东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250100。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 我校不委托中介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录取,不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我校保留追究中介机构或个人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活动的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学校以往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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